Friday

給首相的一封信

這幾天,國營電台不斷號召公眾參加“給首相的一封信”行動,這讓我想起早前在網上看到的另一封致首相的信。

致信者要求首相對前鋒報集團旗下回教雜志Al-Islam的兩位記者採取法律行動。這兩位記者混入檳城一所天主教堂,企圖探查回教徒皈依天主教一事。兩人參加了教堂彌撒儀式,並領了聖體(面餅),隨後一人把面餅吐出,並拍下照片。

彌撒時領聖體,是天主教神聖的儀式。天主教徒相信,面餅在神父祝聖後即是耶穌的身體。而非天主教徒是不被允許領受聖體的。我可以想像到天主教徒們的憤怒,連我這個非教徒都覺得兩人的行為嚴重褻瀆了天主教。

東窗事發後,有人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有關干擾不同教徒之間的和諧,造成彼此分歧或敵視的條令調查兩人。

這是半年前的事情了,但至今警方目前尚未對兩人提出告訴。致信者是一位人權份子。他認為,警方不對這兩人採取任何行動,會造成對公眾發出錯誤信息的後果,人民將會有可隨意褻瀆他人宗教的行為的認知。此外,也將造成更大因宗教而引起的糾紛、衝突。

致信者認為,從怡保有人以簡訊投訴有回教徒在天主教堂的鼓勵下,皈依天主教事件、兩位記者混入教堂事件、政府從一開始不遏制這類行為的態度,釀成了後來的教堂燒毀事件。

致信者在字裡行間流露了對政府的不信任,更認為政府對基督徒持特定議程。

我可以理解目前的局勢何以會引發致信者類似的揣測(注意,我用的還是“揣測”二字)。但對致信者有關“會誤導大馬人,讓我們以為任何人都可以任意褻瀆他人宗教”的說法,我卻認為有點言過其實。這幾件事情,都是從不同因素衍生出來,絕非單一事件。大馬人,理性的佔多數,而思想行為極端的佔少數,所以會認為可以隨意侮辱他人宗教,無需尊重他人宗教者更是“異數”。

不過,我卻贊同執政者絕對不可以輕易放過那些想要以宗教挑撥國民情緒的人。執法者,更應該對涉嫌犯案的人,一視同仁,效率不能只彰顯在某些案件上。檢控單位亦然。致信者指出,大馬人對警察和司法失去了信心,確實,看似選擇性的提控和調查行動會讓人民對警察及司法的獨立性漸失信心。

如果要認真寫一封信給首相,我只想說,請給我一個可以讓平民“安居樂業”的馬來西亞。

如何可以安居,如何可以樂業,就有勞首相的智囊團了!

新的一年,祝願你我心想事成。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2.12

Thursday

別當我們小孩看待

大馬人是聰明的,比許多以為我們是笨蛋的領袖更聰明。

我們的領袖認為我們必須受到保護,以免被一些書籍混淆和偏離正道,所以他們禁止他們不喜歡的書。他們認為,如果回教徒聽到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便會混淆天主教徒的天主和回教徒的上蒼,所以他們禁止天主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他們以為我們是小孩,無法理性和聰明地討論“敏感”課題並尊重差異和多元。所以,他們偏袒示威者和到室內舉行的和平集會鬧場的暴徒,強迫那些文明對話的人士解散,而不是去控制和驅散外頭的流氓。

針對這些事件,高庭在過去幾個星期才告訴政府,他們在行使權力時,行動必須理性、合理和相稱。政府以不理性、不合理和不相稱的方式,濫用和誤用其決定權是不合法的。

類似政府知道一切卻不須針對其行動向任何人解釋或給予正當理由的根深蒂固思維,令到此古老政權在下沉當中。

難道內政部長不知道,在處理天主教週報《先鋒報》馬來文版不應該使用阿拉字眼的問題時,沒有從神學、法律和社會層面尋求具體證據,那是不明智的解決方法?他有沒有衡量這些證據和採用之,以維護少數宗教群體信徒履行教義的權利?畢竟,基督教徒百年來祈禱時使用的地方語言已經有阿拉字眼。

將上帝譯為阿拉的“印尼版聖經”獲得政府批准只限基督教徒使用。有法律闡明基督教徒向回教徒傳教是犯法的行為,所以,是誰去捅蜂窩,突然對沒有事實和數據根據的威脅施於禁令?

事實上,回教發展局的統計顯示,在1990年至2001年間,有1萬1818名沙巴人和9603名砂拉越人皈依回教――顯然這兩個州屬最多人皈依回教。這兩個州屬幾代下來的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顯然並無法制止上千當地人民皈依回教。

再一次,在決定是否禁止回教姐妹組織的書籍《回教婦女與回教極端主義的挑戰》時,內政部長難道不知道那本書已經在市場上銷售兩年,也沒有造成社會不安?難道不能針對215頁中被回教發展局指為違反條例的其中7頁與回教姐妹對話,在聆聽了雙方意見後再來決定那幾頁是否確實如指控般,令回教徒,尤其是回教婦女和被認為只有淺薄宗教知識的人造成混淆?

沒有,部長不認為有這種必要,甚至不需要通知回教姐妹組織那本書已經被禁,並私自裁定禁止的理由。回教姐妹組織在解釋信件許多個月後才寄達之前,堅持要獲取該書為何遭禁的理由。事實是,法官裁定部長在斟酌時法理上有犯錯,“對於有冒犯的頁數,反應與課題並不相稱。”

法官的判決足以提醒政府,任何行政或管理行為若侵害國民在聯邦憲法第二章下被保護的基本自由權利,不僅在程序上,在實質上亦產生不公平,也極不相稱。

新的內長必須注意,在接納其任何官員認為一本書或一句話或一個行動會對社會秩序帶來威脅,應該被禁的建議前,他最好先去收集數據和衡量證據,並在聽取其他不同意見後再做決定。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再娜安華‧伊斯蘭姐妹組織董事‧

Friday

丹舉辦使用“阿拉”字眼研討會‧《先鋒報》主編受邀出席

(吉蘭丹‧哥打峇魯)天主教《先鋒報》主編安德魯神父自“阿拉”字眼風波以來,首次受邀出席由吉蘭丹州政府屬下督格納里基金會所舉辦的一項有關使用“阿拉”字眼的研討會。

他非常贊賞丹州政府屬下的單位舉辦類似的研討會,理性看待“阿拉”字眼風波,以解決宗教之間可能產生的危機,共同維護大馬各族及宗教間的和諧。

《先鋒報》獲高庭宣判可使用“阿拉”字眼以來,在國內引起軒然大波,更引發各宗教場所攻擊事件,他認為,是項問題其實可以通過更恰當的管道來解決。

他說,如通過這類研討會,有助促進各界對該課題的瞭解,解除各族間的疑慮或者錯誤的詮釋。

他甚至認為,類似研討會應該在國際間舉行,以針對特定的課題進行探討和交流。

實際上,根據歷史淵源,猶太教和基督教早在回教之前使用“阿拉”字眼,他不解,為何唯獨大馬,非回教徒不允許使用“阿拉”字眼。

他進一步說明,阿拉只有一個,而且“阿拉”來自外語,“上帝”(GOD)只是英文的翻譯詞,因此,以“阿拉”字眼來作為“上帝”翻譯詞或取而代之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上述研討會是從上午8時至下午5時,在彭加蘭芝柏的回教宣教中心(PUTIK)舉行,並邀請各宗教團体派代表出席,佛教會代表為羅裕祥。

Article source:
http://www.sinchew-i.com/sciWWW/node/138620?tid=482

巫统对“阿拉”纷争难逃其咎



“阿拉”字眼争议,演变成非回教宗教场所被攻击,令许多人愤怒,而愤怒的对象正是巫统。人们对巫统的愤怒,基本上有两大层面:第一,巫统对宗教场所被攻击事件的发生,所要负起的责任;第二,巫统对此课题的回应。



目前尚未有证据证明,巫统直接涉及任何一起宗教场所攻击案。但是,我们不能如一位马华评论员那般,仅仅因此就判定巫统与这些案件无关,或者无须负起责任。

巫统对此次事件的失控,有长远与短期的责任。从长远而言,巫统在我国塑造单一种族/宗教霸权。任何事件,只要被炒作成对这个霸权的挑战,都尝试以暴力威胁摆平,不管是官方直接下场,还是鼓动支持者滋事。

这个做法,在国家历史当中,多次奏效。“阿拉”字眼课题一出现,巫统以及其支持者,惯性的出现非常情绪化的动作;最后会演变成纵火的事件,当然不在预料之外;甚至可以说,比起以往流血的情况,目前要算好多了。

巫统自作主张发出阿拉禁令



从短期的责任而言,巫统也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线。据报道,天主教《先锋报》多年来都一直是都在马来文版,运用“阿拉”的字眼。内政部向来也默许这种做法。

一直到这几年,内政部才突然决定限制“阿拉”字眼的运用。这种转变,到底有什么合理的理由?巫统肯定无法良好的交代。无可否认,整个事件的发生,就在于这个不明就里,甚至可以说是自我中心,不尊重他人的决定。

以巫统长期和短期这两个责任角度为背景,就算最终被逮捕的纵火者,并非巫统支持者,巫统也不见得无须负起责任。当然,如果纵火者来自巫统,就更加有趣。

事件发生后,巫统如何回应?也非常值得观察。巫统在纵火事件发生之初,极力撇清关系,这当然可以理解。但对于根本问题:非回教徒能否运用“阿拉”字眼?巫统立场依然不变,纵使在许多讨论当中,许多宗教学者已经提出,可兰经根本没有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巫统坚守上述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长期把宗教议题和政治霸权结合的做法。反对天主教使用“阿拉”字眼的“理由”,其中一个是害怕天主教“乘机”向回教徒宣教,导致回教徒叛教。

无限放大回教在宪法地位

这种没有根据的不安,显示有人成功灌输我国回教社群“被围剿的心态”(凯里用语),或者是“被迫害症候群”。有如此心理状况,得益的当然是那些被视为“誓死捍卫我教”的人物。

宗教议题和政治霸权结合的另一表现,还在于对回教宪法地位无限放大的做法。《联邦宪法》列明,回教为“联邦宗教”。因为此条款过于简单,留下了比较广的诠释空间。回教社群,包括回教党,都曾利用此宪法条款,作为推动国家体制回教化的依据。

在“阿拉”字眼争议当中,有人提出允许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等于挑战宪法当中,回教的特殊地位。这再次是牵强附会的逻辑。天主教徒运用“阿拉”字眼,如何威胁回教的官方地位?这个简单问题,我们能够得到令人信服的答案吗?

巫统极力围堵分化对手言论

如果《马来西亚前锋报》对课题的反应,可以代表巫统的立场,巫统在回应此课题时,并不完全被动。对内(回教/马来社群),除了唤起“被围剿心态”,还突出统治者对此课题的立场;对外,则是尝试围堵不利巫统之言论(包括祭出《内安法令》),以及尝试分化非回教社群,孤立天主教会。

沙巴太平局绅协会主席凯伦斯也提出,天主教会应该在此课题上妥协。首相署部长贾米尔,更直接要求天主教会,撤销目前正在上诉的案件。副首相发言提出,“许多”基督徒告诉他,如果不用“阿拉”字眼,一切问题不会发生。

妥协等同表达暴力可以得逞


这一切的说辞,目的在于向天主教会施压,让其蒙上破坏宗教和谐之罪名。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左图)提出,允许东马基督社群,但依然禁止半岛非回教徒,运用“阿拉”字眼。这同样是聪明的分治手法,同时也显示在巫统的判断下,西马基督社群,已经倾向妥协退让。



妥协退让的后果,不堪设想。这等于传达一个讯息:暴力是可以得逞的。这也等于惩罚那些勇敢站出来发言声援天主教会的政党以及公民社会人士。基督社群对此,千万要三思。

巫统对此课题的回应,显示在种族/宗教课题的操弄以及炒作,根本就是其政治的本质。只要巫统依然主导我国政局,类似的事件恐怕会周期性的重演。

林猷荃
Article source: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122232

Saturday

阿拉字眼争议分裂出两个大马, 部落客归咎巫统违诺玩弄宗教

闹得纷纷嚷嚷的“阿拉”字眼争议究竟谁才是罪魁祸首?著名部落客阿特哈伦(Art Harun)今日直接抨击巫统政府违反争取独立时对非马来社会的承诺,肆意玩弄宗教课题,才会导致“阿拉”字眼争议的发生。




“从2001年巫统党选大会开始,巫统一直就咬着我国是回教国的课题不放,这产生了一个问题、危机,而这个危机就体现在如今的阿拉争议。”

巫统承诺官方宗教只属形式

他引述历史指出,我国制定宪法争取独立时,巫统承诺非马来社会,虽然将伊斯兰教设为官方宗教,但不会在真正意义上不公平对待其他宗教。不过,巫统如今却一一反悔导致我国出现宗教冲突。

“当时联盟在定制联邦宪法时,针对第3条文出现了很大的争议,包括许多外国学者都对制定此条文提出质疑。”

联邦宪法第3条文说明伊斯兰教为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唯其他宗教可在安宁与和谐中在马来西亚任何地方奉行。

哈伦表示,当时许多非回教徒强烈反对这条宪法的制定,甚至发动大型的示威,唯独联盟里的马华和国大党没表示反对。

“当时巫统告诉马华与国大党,这条文只是形式上设定而已,并不会在实际上造成任何影响。”

“然而我们现在看到,马来西亚被分为可自由使用‘阿拉’的地区和不可自由使用‘阿拉’的地区。”

是反对首相而不是国家元首


哈伦今日是在隆雪华堂举办的“我是大马之子”(Saya Anak Bangsa Malaysia)论坛上,针对我国近来发生的宗教冲突发表谈话。

这场论坛获得约250人参与,其中包括各民族、各年龄层的出席者,符合了“大马之子”超越种族、信仰、肤色、阶级或性别,努力实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诉求。

他同时也抨击国阵官员时常指控异议人士藐视国家元首,并表示所谓的“藐视国家元首”根本不存在。

“我国联邦宪法第40条文说明,国家元首下的旨意是依据内阁的建议,也就是那些反对声音其实并非反对国家元首,而是反对内阁或是首相。”

国民没醒觉导致赵明福命案

“我是大马之子”论坛的另一名主讲者,律师哈里斯依布拉欣(Haris Ibrahim,左图)则呼吁人民必须更多的参与,并推动我国民主的醒觉。

“从2003年到2009年9月,我国共有1805人被扣留时不幸逝世,包括震惊全国的古甘事件和赵明福事件,这证明了我国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人民都将古甘事件、赵明福事件归罪于警方或是反贪会,但这些问题其实最根本源自于人民本身,因为马来西亚人民没有负起国民应有的责任,就是监督执法单位。”

“马来西亚人民依然还没醒觉,这里充满不公平,因为缺乏了人民的监督。”


实习记者林志斌 1月23日 晚上 9点04分
Article source: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2698

Thursday

只在东马用阿拉妥协方案不可行


编辑否认先锋报企图说服人改教

自“阿拉”字眼引爆争议后,不少人向天主教周刊《先锋报》提出各种“妥协方案”。然而对于该周刊编辑罗伦斯安德鲁神父而言,只在东马使用“阿拉”字眼发行马来版《先锋报》的建议,决不可行。

他斩钉截铁地表示,尽管一些人建议只在东马发行《先锋报》马来版,唯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不可能,《先锋报》的出版准证是所有语文一体的。”



凯里建议在半岛放弃用阿拉

《先锋报》目前是以英文出版,但也拥有马来文、中文和淡米尔文的翻译版本。

在本月5日,巫青团团长凯里吁请《先锋报》“妥协”,放弃在半岛的《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只在沙巴和砂拉越的报刊使用这个字。而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也基于东马基督徒长期使用“阿拉”字眼的因素,而做出同样的倡议。

强调没有人可更改圣经经文

罗伦斯神父(右图)在其办公室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说,若使用其他字眼来取代“阿拉”,将会“非常错误”,因为这将会直接更改圣经的经文。

他强调,不管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更改圣经的经文。

不过他坦言,自从内政部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后,该报已经没有在任何一个语文版本中,使用这个字。

他说,在圣经中,“阿拉”即是指“天主”,但受到内政部限制后,《先锋报》必须改用“上苍”(tuhan)字眼来称呼“天主”。

“这是一件错得很离谱的事情,因为你没有权力更改圣经的经文。”




愿意原谅纵火和攻击教堂者

受询及他对攻击教堂事件的看法,罗伦斯说,这些攻击事件可能只是源于误会,所以肇事者应该获得原谅。

他表示,这次的风波只是基督教徒的一小挫折,因为过去还有许多更值得欣慰的事情。


“我们将会从此事吸取经验,以大家更紧密地连在一块,而不是分离。”

他说,虽然在风波一爆发时,一些教徒曾感到忧虑,但如今每个人反而从中学习到成长。

否认报刊违规报道政治新闻

罗伦斯神父指出,《先锋报》马来版使用“阿拉”字眼从没意图要让任何人改教,反之只是要接触基督教徒社群,并为教徒提供一个市场以外的道德选择。

“我国的贪腐弊病丛生,任何教徒都必须做出道德的抉择。我们为基督教徒解决疑难,起码让他们学习应对危机的经验。”

针对该周刊刊登政治新闻违反宗教刊物准则的争议,他澄清,《先锋报》从未想过与政治划上任何关系。

他反问:“我们刊登全球暖化的文章,是否算政治?还是经济?我们也报道湖泊日益干涸的新闻,作为基督教徒,难道我们的责任是允许这些湖泊就这样干涸?这是基本的宗教原则。”

高庭争议裁决后教堂被攻击

发行量高达每周1万4000份的《先驱报》拥有4个语文本,出版人是吉隆坡大主教默菲巴吉安(Murphy Pakiam)。

他所领导的马来西亚天主教吉隆坡总教区早在2007年12月底入禀法院,挑战政府的禁令,要求厘清《先驱报》是否有权在马来版中使用“阿拉”字眼来称呼“天主”。

高庭在去年12月31日宣判《先锋报》马来版有权使用“阿拉”字眼。随后后,国内共发生了13起宗教场所被攻击事件,最严重的案例,是吉隆坡的美罗帐幕神召会教堂被焚烧。

此外,《先锋报》的网站也已经3次受到骇客的攻击,并展示恶意亵渎的字眼。



1月21日 凌晨 1点38分
Article source: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2425

非议纳吉声称袭教堂小脱轨说法

针对首相纳吉声称,我国所发生的攻击教堂事件只是“小小的脱轨”,并不能反映大部份回教徒感受的说法,已引起民青团全国总秘书刘华才(左图)的非议。




他发表文告指出,不认同纳吉认为连串的攻击教堂事件只属小事的说法,因这已关乎全国成千上万的天主教徒的感受,并引起国际关注,有必要严正看待,寻求合乎民意的解决方案。

11教堂,13宗教场所被袭击

截至目前为止总共发生11间教堂被攻击事件,抑或13所宗教膜拜场所包括锡克教庙宇及砂州一间回教堂,被人袭击的事件。

“我相信“一个马来西亚”的理念并不是那么容易可以落实,必定受到多方面的考验及阻碍。但只要在面对宗族课题时,我们可以抱着理智的心态去应对,勿用情绪来处理问题,这样才能继续稳固自建国以来所建立的国民团结及相互尊重,要实践“一个马来西亚”理念也指日可待了。”



刘华才也希望秉持普世各宗教的教义以和平、宽恕、包容为依归,呼吁各界人士在面对种族宗教课题时,能保持冷静,以世界和平和社会安宁为前提。

纳吉:真正被烧教堂只有一间

根据报道,首相纳吉日前在沙地阿拉伯接受一家英文报章访问时说,发生在马来西亚的教堂攻击事件只是“小小的脱轨”,并不能反映大部份回教徒的感受。


“这只是一小桩脱轨事件。大马的国民团结与各种族及宗教间的互相尊重是建国基石,在很久以前就是如此。”

纳吉指出,此事不应该被视为大马的回教徒意图大肆攻击国内的教堂。

他表示,真正被烧的教堂只有一间,而且只是行政处起火,其他的教堂只是遭受零星的攻击,并没有真正造成起火燃烧的情况。

至于美国对大马发出旅游警告一事,纳吉说,他对美国的举动感到意外,因为并没有可靠的消息显示大马发生恐怖份子威胁外国人士的事件。

1月18日 中午 12点15分
Article source: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22183